(福州市场监管)
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市局紧紧围绕这条主线
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靶向作用
为食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及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最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
出来啦!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共抽检145批次,其中合格14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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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和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在粮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今天
和大家聊一聊
湿米粉
河粉、肠粉、陈村粉、粿条、米粉、濑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湿米粉
消费者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现场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时,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冷藏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
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等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家庭制作要注意冷藏储存和及时食用。湿米粉等食品一旦储存不当受到污染产生了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也无法消除,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
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如果发生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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